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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会保险办理

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

    按照沪人社养(2018)113号文,自2018年4月起,进站当月即可为博士后办理社保参保缴费,按上海市规定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当月未办理社保,社保中心将不再受理社保补缴事宜。

    办理社保请填写下列材料,将电子版发至tjpd@tongji.edu.cn,并告知进站之前是否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过且参加过上海市社会保险:

1)《个人社保保险登记表》并按照样表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按照身份证实际大小双面复印在A4纸上并方向相同)。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doc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pdf